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规范化开展“居住权登记”新业务
2022-04-27 08:32:23 来源: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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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民法典》新增惠民物权,科学规范开展居住权登记,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制定实施了河南省第一个《居住权登记操作规程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程》),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范围内依法开展居住权登记。

居住权是《民法典》新增的一种法定用益物权,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权利,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。居住权的设定将房屋的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,满足“房子不归我,但我却能住”的诉求,对保障特定弱势群体“居者有其屋”具有重要意义,兼具稳定性和灵活性,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效用。

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为了更好地保障特定弱势群体“居者有其屋”,将政府惠民生的初衷切实落地实处,根据群众需求,研究制定了居住权登记操作规程,加速权益落地。依据《规程》规定,申请人可依居住权合同、生效的法律文书和遗嘱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。居住权登记设立后,可申请变更和注销。申请居住权登记,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、不动产权属证书、居住权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市民中心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专办窗口办理,办理时限为“立等可取”,且居住权登记不涉及税费、不收取登记费,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,切实将便民惠民落到实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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